2021年12月1日,《地下水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正式施行。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《条例》内容,切实履行地下水保护治理职责。2022年3月18日下午,阜阳市水利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在二楼会议室召集机关全体职工学习《地下水管理条例》。
会上,由孔令昱同志对《条例》出台的背景、重要内容进行了认真解读,同时对《条例》中“完善和明确了管理机制与责任体系”“建立了保护优先制度体系”“设定了目标管控制度体系”“健全了科学技术支撑体系”“提出了全过程管控措施体系”“完善了监督管理体系”等六大亮点进行了详细阐述。
通过学习,大家一致认为《条例》对依法推进地下水保护治理具有里程碑意义,是我国第一部地下水管理的专门行政法规,从调查与规划、节约与保护、超采治理、污染防治、监督管理等方面对地下水管理与保护工作作出规定,同时对违反《条例》的行为设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,切实保护好、利用好宝贵的地下水资源。
会议最后,市水建公司党委书记刘保忠同志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、深入贯彻、全面落实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,全面领会《条例》的核心要义。把落实《条例》作为水利工作的重要任务,全方位学习领会,增强贯彻执行《条例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。二是要系统学习,贯彻宣传《条例》,加大宣传力度,营造依法保护地下水资源的良好氛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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